為深化邊海疫情防控工作,深入整治走私護私等突出問題🚴🏽♀️,根據有關法律規定,決定對參與走私違法犯罪嫌疑人員(以下簡稱“嫌疑人員”)或為走私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公職人員(以下簡稱“護私人員”),實行“自首從寬🏂🏼、被查從嚴”政策,鼓勵涉嫌走私護私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,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。
一、敦促嫌疑人員主動投案自首
凡是涉嫌走私違法犯罪人員在2022年6月1日前🧝♀️,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問題的🏜,將根據相關政策予以從輕、減輕處罰。
二、敦促護私人員主動交代問題
凡是參與走私護私等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在2022年6月1日前,主動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的🎅🏼,根據有關規定可以從輕💑、減輕甚至免予黨紀政務處分。
三📋、拒不主動投案自首👫🏼、交代問題的從嚴從重處理
對在規定時限內拒不主動投案自首、交代違法犯罪問題的,一經查實,依法追究走私違法犯罪法律責任🧑🏻🎄。因走私行為引發疫情等嚴重後果或危險的🧙♂️,還將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責任,從嚴從重處理,且一律不得辦理取保候審,一律沒收或銷毀涉案財物,公職人員一律先停職免職再深挖徹查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中共防城港市紀律檢查委員會
防城港市公安局
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
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
2022年3月16日